【2021考季】某開采企業將外購原礦和自采原礦按照3:1的比例混合在一起銷售,2021年3月銷售混合原礦2000噸,取得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20萬元,經增值稅發票確認,外購原礦單價600元/噸(不含增值稅),已知原礦資源稅稅率為8%,當月該企業應繳納的資源稅是( ?。┤f元。
正確答案:
納稅人將自采原礦與外購原礦進行混合后銷售的:
計稅依據=當期混合原礦銷售額-當期外購原礦的購進金額
外購原礦的購進金額=外購原礦的購進數量×單價
外購原礦的購進金額=2000×3/4×600÷10000=90(萬元)
混合后原礦計稅銷售額=120-90=30(萬元)
應納資源稅=30×8%=2.4(萬元)。
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知識點出處
第八章 資源稅法和環境保護稅法
知識點頁碼
2021年考試教材第378,379頁
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