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季】房地產開發公司銷售新建房支付的下列相關稅費,可列入加計20%扣除基數的有( )。
正確答案:
對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轉讓新建房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和房地產開發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用等)之和,加計20%扣除。選項A計入“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中;選項BD計入“房地產開發成本”中。
土地增值稅應稅收入與扣除項目
知識點出處
第十章 房產稅法、契稅法和土地增值稅法
知識點頁碼
2021年考試教材第426,427,428頁
土地增值稅應稅收入與扣除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