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季】2018年某居民企業實現產品銷售收入1000萬元,視同銷售收入500萬元,債務重組收益300萬元,發生的成本費用總額900萬元,其中業務招待費支出30萬元。假定不存在其他納稅調整事項,2018年度該企業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f元。
正確答案:
本題有三個考點:一是業務招待費是否超標的判斷;二是納稅調整的計算;三是應納稅額的基本計算。產品銷售收入和視同銷售收入都構成計算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限額的基數,但是作為企業收入總額組成部分的債務重組收益,不屬于銷售(營業)收入,不構成計算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的基數。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限額計算:(1000+500)×5‰=7.5(萬元)<30×60%=18(萬元),業務招待費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30-7.5=22.5(萬元);應納稅所得額=1000+500+300-900+22.5=922.5(萬元);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922.5×25%=230.63(萬元)。
居民企業應納稅額的計算
知識點出處
第四章 企業所得稅法
知識點頁碼
2019年考試教材第236,237,23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