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季】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2月銷售自產的貨物,開具的普通發票上注明含稅金額50000元,當期外購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增值稅2600元,上月銷售的貨物在本月發生銷貨退回,退還給購買方價稅合計金額2000元并按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則該企業2月應納增值稅( )元。
正確答案:
一般納稅人因銷售貨物發生退回或者折讓退還給購買方的銷售額,按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從發生銷售貨物退回或者折讓當期的銷售額中扣減,所以該企業2月應納增值稅=(50000-2000)÷(1+13%)×13%-2600=2922.12(元)。
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涉及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的稅務處理
知識點出處
第二章 增值稅法
知識點頁碼
2021年考試教材第75頁
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涉及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的稅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