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季】甲、乙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19年3月1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屬于應稅消費品),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為80000元,加工費為28000元,發生增值稅3640元。乙公司將該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驗收入庫。2×19年4月1日甲公司將加工后的材料提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并支付消費稅12000元,不考慮其他因素影響,則甲公司關于下列會計處理表述中,正確的有( )。
正確答案:
甲公司支付的不含稅加工費28000元計入委托加工物資成本,選項A錯誤,選項B正確;甲公司將收回的材料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甲公司負擔的消費稅記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借方中,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資的實際成本=80000+28000=108000(元),選項C錯誤,選項D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