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乙公司2020年1月1日按面值發行票面利率為4%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為1600萬元,規定1年后每100元的債券可轉換為面值1元的普通股90股。2020年乙公司利潤總額為12000萬元,凈利潤為9000萬元,2020年年初發行在外普通股8000萬股(年度內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沒有發生變化)。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假設不考慮可轉換公司債券在
正確答案:
2020年基本每股收益=9000÷8000=1.125(元/股),假設轉股增加的凈利潤=1600×4%×(1-25%)=48(萬元),增加的普通股股數=1600÷100×90=1440(萬股),增量股的每股收益=48÷1440=0.03(元/股),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基本每股收益,可轉換公司債券具有稀釋作用,2020年稀釋每股收益=(9000+48)÷(8000+1440)=0.96(元/股)。
可轉換公司債券計算稀釋每股收益
知識點出處
第二十八章 每股收益
知識點頁碼
2020年考試教材第647,648頁
可轉換公司債券計算稀釋每股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