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以下有關債務重組相關披露表述正確的有( )。
正確答案:
債務重組中涉及的債權、重組債權、債務、重組債務和其他金融工具的披露,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的規定處理。此外,債權人和債務人還應當在附注中披露與債務重組有關的額外信息。
債權人應當在附注中披露與債務重組有關的下列信息:(一)根據債務重組方式,分組披露債權賬面價值和債務重組相關損益。分組時,債權人可以按照以資產清償債務方式、將債務轉為權益工具方式、修改其他條款方式、組合方式為標準分組,也可以根據重要性原則以更細化的標準分組。(二)債務重組導致的對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的權益性投資增加額,以及該投資占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股份總額的比例。
債務人應當在附注中披露與債務重組有關的下列信息:(一)根據債務重組方式,分組披露債務賬面價值和債務重組相關損益。分組的標準與對債權人的要求類似。(二)債務重組導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權益的增加額。選項A、B、C和D均正確。
債務重組的相關披露
知識點出處
第十九章 債務重組
知識點頁碼
2020年考試教材第378頁
債務重組的相關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