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甲公司2016年12月31日購入一棟辦公樓,實際取得成本為4000萬元。該辦公樓預計使用年限為20年,預計凈殘值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因公司遷址,2019年6月30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租賃協議。該協議約定:甲公司將上述辦公樓租賃給乙公司,租賃期開始日為協議簽訂日,租期2年,年租金600萬元,每半年支付一次。租賃協議簽訂日該辦公樓的公允價值為3900萬元。甲公司對投資性房地產采用公允價值模式
正確答案:
2019年該辦公樓應計提的折舊金額=4000/20×6/12=100(萬元),選項A錯誤;辦公樓出租前的賬面價值=4000-4000/20×2.5=3500(萬元),出租日轉換為以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租賃期開始日應按當日的公允價值3900萬元確認投資性房地產的入賬價值,選項C錯誤;應確認的其他綜合收益=3900-3500=400(萬元),選項B正確;出租辦公樓取得的租金收入應當計入其他業務收入,選項D錯誤。
非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的賬務處理
知識點出處
第六章 投資性房地產
知識點頁碼
2020年考試教材第87,88頁
非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的賬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