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季】A公司與客戶簽訂合同,向其銷售甲、乙和丙三件產(chǎn)品,合同價款20000元。甲、乙和丙產(chǎn)品的單獨售價分別為10000元、5000元和15000元,合計30000元,不考慮增值稅等其他因素,A公司銷售甲產(chǎn)品應該確認的收入金額為( )。
正確答案:
甲產(chǎn)品應該確認的收入金額=20000×10000/30000=6667(元)。
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各單項履約義務
知識點出處
第十六章 收入、費用和利潤
知識點頁碼
2019年考試教材第312,313,314,315,31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