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季】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買及銷售商品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2×19年1月1日,甲公司發出一批實際成本為200萬元的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后直接對外出售。2×19年5月30日,甲公司收回乙公司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并驗收入庫,甲公司根據乙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費10萬元,增值稅稅額1.3萬元,另支付消費稅25萬元,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該批應稅消費品的入賬
正確答案:
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用于直接出售或者是生產非應稅消費品,支付的消費稅計入收回物資成本。則甲公司收回該批應稅消費品的入賬價值=200+10+25=235(萬元)。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消費稅的會計處理
知識點出處
第九章 負債
知識點頁碼
2019年考試教材第152,15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