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出現特定情形,債券受托管理人應當召集債券持有人會議,該特定情形包括( )。
正確答案:
有下列情形的,應當召集債券持有人會議:(1)擬變更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約定;(2)擬修改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3)擬變更債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協議的主要內容;(4)發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5)發行人減資、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請破產(選項A錯誤);(6)保證人、擔保物或者其他償債保障措施發生重大變化;(7)發行人、單獨或合計持有本期債券總額10%以上的債券持有人書面提議召開;(8)發行人管理層不能正常履行職責,導致發行人債務清償能力面臨嚴重不確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動的;(9)發行人提出債務重組方案的;(10)發生其他對債券持有人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公司債券的發行
知識點出處
第七章 證券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20年考試教材第256,257,258,259,260,26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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