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王某向楊某借款20萬元,2018年1月10日到期;一個月后,王某又向楊某借款10萬元,2018年3月1日到期。楊某曾向王某借款25萬元,2018年10月1日到期。2018年4月1日,雙方均未向對方主張過債權,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有( )。
正確答案:
若一項債務已屆清償期,而另一項債務未屆清償期,則未到期的債務人可以主張抵銷。本題中,至2018年4月1日,楊某對王某所負債務25萬元尚未到期,王某對楊某所負到期債務為30萬元;王某、楊某互負金錢債務,種類、性質相同,楊某有權主張抵銷25萬元,王某無權主張抵銷。
抵銷
知識點出處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20年考試教材第99,100頁
抵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