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季】高新技術企業當年發生的虧損,可以遞延至下一年度用下一年度的盈利繼續彌補,最長彌補期限為8年。( )
正確答案:
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企業所得稅虧損彌補
知識點出處
第五章 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21年考試教材第18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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