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季】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個人將其所得按規定渠道用于下列捐贈中,準予據實扣除的是( ?。?/p>
正確答案:
(1)選項BCD: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2)個人用于下列用途的捐贈,準予在稅前據實扣除:①向紅十字事業的捐贈;②向農村義務教育的捐贈(選項A);③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贈;④向福利性、非營利性老年服務機構的捐贈,以及通過特定基金會用于公益救濟性的捐贈。
其他費用扣除規定
知識點出處
第五章 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21年考試教材第205,20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