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根據關稅法律制度的規定,關于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審定,需要估定完稅價格的情形有( )。
正確答案:
對于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申報進出口貨物的成交價格明顯偏低,而又不能提供合法證據和正當理由的(選項AB);申報價格明顯低于海關掌握的相同或類似貨物的國際市場上公開成交貨物的價格,而又不能提供合法證據和正當理由的(選項C);申報價格經海關調查認定買賣雙方之間有特殊經濟關系或對貨物的使用、轉讓互相訂有特殊條件或特殊安排,影響成交價格的以及其他特殊成交情況,海關認為需要估價的(選項D),則按規定方法依次估定完稅價格。
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的審定
知識點出處
第六章 其他稅收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20年考試教材第27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