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之日起45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5日。( )
正確答案:
勞動爭議開庭和裁決
知識點出處
第八章 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20年考試教材第342,343,3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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