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需要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是( )。
正確答案:
下列項目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①獨生子女補貼;②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補貼;③托兒補助費;④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不包括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助、津貼)。
工資、薪金所得
知識點出處
第五章 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20年考試教材第19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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