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季】2018年12月,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一份承攬合同,合同載明由甲公司提供原材料200萬元,支付乙公司加工費報酬30萬元;又與丙公司簽訂了一份財產(chǎn)保險合同,保險金額1000萬元,支付保險費1萬元。已知承攬合同印花稅稅率為0.3‰,財產(chǎn)保險合同印花稅稅率為1‰,則甲公司應(yīng)繳納的印花稅為( )元。
正確答案:
(1)承攬合同,按支付報酬的0.3‰貼花;(2)財產(chǎn)保險合同,按保險費收入(而非保險金額)1‰貼花。甲公司應(yīng)繳納印花稅=30×0.3‰+1×1‰=0.01(萬元)=100(元)。
印花稅應(yīng)納稅額的計算
知識點出處
第六章 其他稅收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19年考試教材第256,25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