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季】某白酒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8年10月銷售白酒取得不含稅銷售收入80萬元,收取包裝物押金2.32萬元。當月沒收3個月前收取的逾期未退還的包裝物押金5.4萬元。已知增值稅的稅率為16%,則該白酒生產企業2018年10月應納增值稅( )萬元。
正確答案:
對銷售除啤酒、黃酒以外的其他酒類產品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是否返還以及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當期銷售額征收增值稅,逾期沒收的押金不再納稅。該白酒生產企業2018年10月應納增值稅=80×16%+2.32/(1+16%)×16%=13.12(萬元)。
一般計稅方法應納稅額的計算
知識點出處
第四章 增值稅、消費稅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19年考試教材第129,130,131,132,133,134,135,136,137,13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