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考季】甲商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金銀銷售資質,2021年6月銷售金項鏈100條,其中有50條屬于直接銷售,另外50條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已知每條新項鏈的含稅銷售價格為2260元,收取的每條舊項鏈作價1130元,則該商店銷售金項鏈業務相應的增值稅銷項稅額為( )元。(已知增值稅稅率為13%)
正確答案:
納稅人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的,應以新貨物的不含稅銷售額作為計稅依據計算增值稅,但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金銀首飾的,以實際收到的不含稅價格作為計稅依據計算增值稅,則甲商店6月份銷售金項鏈業務的銷項稅額=50×2260÷(1+13%)×13%+50×(2260-1130)÷(1+13%)×13%=19500(元)。
一般計稅方法應納稅額的計算
知識點出處
第四章 稅法概述及貨物和勞務稅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22年考試教材第136,137,138,139,140,141,142,143,144,145,14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