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季】趙某在某餐廳工作已有5年零3個月,月工資5000元。隨著人工智能的發展,該餐廳決定引入新型機器人取代趙某的工作崗位,招攬更多的顧客。餐廳多次找趙某協商,要同趙某解除勞動合同。趙某思索后決定離職,但是要求餐廳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餐廳所在地的最低月工資為3500元,趙某可以主張的經濟補償金的金額為( )元。
正確答案: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工資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的經濟補償。趙某應得的補償金的數額為5000元×5.5=27500(元)。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知識點出處
第八章 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19年考試教材第329,330,331,332,333,334,33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