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季】2018年1月1日,甲向乙簽發一張承兌人為A銀行的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為2018年4月20日。2018年3月1日,乙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丙。2018年4月25日,丙向A銀行提示付款被拒絕并取得拒絕證明。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丙直接向乙進行追索,則其對乙的追索權的消滅時間是( )。
正確答案:
持票人對前手的(首次)追索權,在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起6個月內行使。
票據權利與責任
知識點出處
第三章 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19年考試教材第75,76,77,78,79,8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