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個體工商戶在計算“經營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的有( )。
正確答案:
個體工商戶下列項目不得扣除:(1)個人所得稅稅款;(2)稅收滯納金;(3)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4)不符合扣除規定的捐贈支出;(5)贊助支出;(6)用于個人和家庭的支出;(7)與取得生產經營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8)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準扣除的支出。
應納稅所得額確定方式
知識點出處
第五章 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20年考試教材第199,200,201,202,203,204,205,20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