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季】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8年5月向乙公司銷售一批產品,取得不含稅價款20萬元,成本15萬元。2018年10月份,由于質量問題部分產品被退回,退回30%的產品。則甲公司銷售該批產品對2018年度利潤影響的金額為( )萬元。
正確答案:
甲公司銷售給乙公司的產品退回了30%,所以相當于賣出了70%,所以甲公司銷售該批產品對2018年度利潤影響的金額=20×(1-30%)-15×(1-30%)=3.5(萬元),選項B正確。
結轉本年利潤的方法
知識點出處
第五章 收入、費用和利潤
知識點頁碼
2019年考試教材第20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