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減輕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負擔,把更多資源用于科技研發,根據相關規定,若是滿足若干條件和要求則可以獲得國家的重點扶持和幫助。那么,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需哪些條件?
答: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九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所稱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二)研究開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規定比例;
(三)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規定比例;
(四)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規定比例;
(五)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科技、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施行。”
二、根據《國務院關于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新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實行過渡性稅收優惠的通知》(國發〔2007〕40號)規定:“二、……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同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規定的條件,并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本文來源: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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