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13年度全省職稱工作安排要求,現就2013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高級會計師考試合格標準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13年度高級會計師考試合格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會考[2013]19號)精神,“全國合格標準為60分,各地區、各中央單位當年評審有效的使用標準不得低于50分”。經研究決定,確定青海省當年評審有效的合格標準為50分。
二、申報條件
2011、2012年度高級會計師考試成績達到全國合格標準的和2013年度考試成績50分以上的(含50分)的人員,凡符合下列條件的,請于2014年1月10日前將個人申報材料報送至省財政廳會計處。
(一)學歷及資歷條件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審計師、財稅經濟師后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會計師、審計師、財稅經濟師后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會計師、審計師、財稅經濟師后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會計師、審計師、財稅經濟師后從事會計工作滿7年。
5、中專畢業、取得會計師、審計師、財稅經濟師后從事會計工作滿9年。
6、公務員中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可以申報參加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考試、考評,考評取得的資格不與工資、福利待遇掛鉤。
(二)其他條件按《青海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條件(暫行)》(青財會字[2004]258號)規定執行。
責任編輯:初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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