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1年正高級會計師評審申報時間已確定
根據福建省財政廳發布的《關于2021年福建省正高級會計師評審申報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福建省2021年正高級會計師評審申報時間為:2021年 4月 28日至 5月 14日(全天 24小時)。詳情如下。
關于2021年福建省正高級會計師評審申報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設區市財政局、人社局,平潭綜合實驗區黨群工作部、財 政金融局,省直有關單位(人事機構): 2021 年正高級會計師評審工作按照《福建省享受教授 研究員待遇高級會計師評審辦法(試行)的通知》(閩財會 〔2012〕30 號)和《關于修訂福建省享受教授 研究員待遇 高級會計師評審辦法(試行)的通知》(閩財會〔2017〕8號) 的規定執行,現就評審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人員范圍對象
符合福建省財政廳、人社廳《關于修訂福建省享受教授 研究員待遇高級會計師評審辦法(試行)的通知》規定條件的人員(不含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二、具體要求
(一)申報參加正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人員, 履職年限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已退休或已達法定退休年 齡人員不能參評。
(二)申報評審應報送的材料與要求見附件。每份申報 材料在右上角加蓋主管單位職改辦或人事部門公章。復印件 在右上角加注“由原件復印”。《評審表》按附件中第二點的 要求在指定位置蓋章。
(三)以前年度評審未通過者,應補充提交新的業績成 果、案例、論文等申報材料。
(四)在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舉報查實,取消其申報資格,2 年內不得申報。已評審確認任職資格的,按照有關規定撤銷其任職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申報單位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按照《福建省職稱評審管理 暫行辦法》(閩人社發〔2021〕1號)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材料報送的程序及要求
(一)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職改辦或人事部門應對申報材 料進行嚴格審核,并對上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包括對學歷、 職稱聘用時限、工作業績、案例內容等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和 認定;應將申報人員的相關材料在本單位公示,在《評審表》 的“單位推薦意見”欄內注明公示結果,并在“基層單位意 見”欄簽注意見加蓋公章。 (二)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職改辦或人事部門審核同意之后按照隸屬關系逐級上報財政部門、人社部門或行業主管廳、 局(總公司)職改辦審核,由其在《評審表》簽注意見加蓋 公章。審核通過的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報送至省財政廳。
(三)省財政廳會計處負責接收申報材料,并會同省職 稱改革工作辦公室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將符合申報條件的 評審申報材料提交省正高級會計師評審委員會評審。
四、材料報送的時間及地點
(一)申報人員于 2021年 4月 28日至 5月 14日(全天 24小時)注冊登錄福建省高級會計師評審申報系統填寫申報 內容(2021年 5月 15日系統停止申報注冊)。已注冊成功的 人員,在系統停止注冊后仍可修改申報信息。
(二)各設區市財政、人事部門材料受理時間自定,應于 2021年5月31日前,將本地區申報人員材料集中報送省財政廳。
(三)省屬單位、中直單位的申報材料應于 2021 年 5 月 24日至 5月 28日(公休日除外)報送省財政廳。 (四)省財政廳受理地址:福州市鼓樓區中山路5號 省財政廳辦公樓 11樓 1105室。
五、答辯要求
為了考察申報者的專業理論水平、工作能力和業績,實行答辯考核與評審相結合的評價制度。答辯具體時間將在“福建省財政廳政務公開網(http://czt.fujian.gov.cn/)——專 題專欄——福建會計——最新動態”公布,并通過電話告知本人。
六、信息公告與查詢
(一)“福建省財政廳政務公開網(http://czt.fujian.gov.cn/)——專題專欄——福建會計——最新動態”中可查詢福建省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享受教授 研究員 待遇高級會計師評審辦法(試行)》(閩財會〔2012〕30 號) 《關于修訂<福建省享受教授 研究員待遇高級會計師評審 辦法(試行)>的通知》(閩財會〔2017〕8號)等相關文件。
(二)省財政廳會計處咨詢電話:0591-87097569、0591- 87097131 (三)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咨 詢電話:0591-87857057。
福建省職稱改革工作辦公室
福建省會計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 3月 15日
說明:以上內容來自福建省財政廳。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東奧高級會計師頻道提供的以上高級會計師評審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