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2024年高級會計師職稱量化等硬性條件申報材料清單
廣西2024申報高級會計師評審前要自行對提交材料的完整性進行核查。如缺少《會計系列高級職稱量化等硬性條件申報材料清單》中標注“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中的任何一項,申報材料不得提交單位審核推薦。具體清單請看下文。
會計系列高級職稱量化等硬性條件申報材料清單
一、基本通用條件(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
1.身份證。(正、反兩面)
2.如申報人存在對使用曾用名、身份證號碼非正常變動,關聯的證明材料(如學歷、職稱證書等)的姓名、身份證號與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不一致的,應在申報材料中提供戶口簿本人信息頁等相關證明材料。
3.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申報正高級會計師需提供高級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申報高級會計師需提供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4.學歷證書: 學歷情況由用人單位或推薦單位通過個人檔案、教育部學信網等方式進行核驗。教育部學信網不能夠查詢到學歷的需提供學歷證書、查檔材料或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等相關材料。(系統共享數據無法自動識別的按照部署文要求提供)
5.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單。(申報高級會計師需提供)
6.完成人社部門規定的2024年度公需科目學習任務。(不需要提供,如系統共享數據無法自動識別的需提供)
7.完成2023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并到所在地財政部門會計人員服務大廳辦理確認登記,以《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或《廣西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登記簿》登記結果為準。
8.申報前連續六個月以上(不含申報當月)個人養老保險繳費記錄。(限于民營企業參評人員提供,系統共享數據無法自動識別的按照部署文要求提供)
二、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條件
申報正高級會計師,取得高級會計師職稱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入選財政部高端會計人才培養項目。
(二)主持過市(廳)級單位、大中型企業、相當規模事業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的會計專業工作。
(三)擔任大中型企業、相當規模事業單位或市(廳)級單位的會計專業業務負責人。
(四)主持完成過國家級、省(部)級研究項目或市(廳)級重點研究項目。
(五)從事審計、資產評估、稅務咨詢專業服務業務10年以上,并有主持大中型企業(集團)或上市公司的年度審計、資產評估或稅務咨詢工作經歷。
(六)廣西“十百千”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程“十百”層次優秀學員或優秀課題承擔者。
申報高級會計師,取得會計師職稱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主持過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經濟組織的會計專業工作。
(二)擔任企業或事業單位的會計專業業務骨干。
(三)主持完成市(廳)級以上研究項目不少于1次。
(四)從事審計、資產評估、稅務咨詢專業服務業務7年以上,并有主持中小企業年度審計、資產評估、稅務咨詢工作經歷。
(五)完成廣西“十百千”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程學習的學員。
三、業績成果條件
申報正高級會計師,取得高級會計師職稱以來,具備下列條件:(具備兩項以上)
(一)工作業績成果(同時具備兩項以上,并提供市、廳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意見、表彰、獎勵、通報或推廣應用等有效的相關佐證材料)。
1.獲得省(部)級研究成果獎三等獎以上或市(廳)級研究成果獎一等獎的主要完成人(以獎勵證書為準,限前5名)。
2.參與完成國家資助項目1項或參與完成省(部)級資助項目2項以上(限前5名),并通過省(部)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的鑒定或結項驗收。
3.主持完成的市(廳)級以上會計專業課題或研究成果及成果轉化,經課題或成果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鑒定達到最高評價等次,在全國或自治區范圍內產生重大影響或取得較顯著的效益。
4.主持市(廳)級或參與省(部)級以上重點工程、技術項目、重大經濟建設項目的經濟可行性論證,提出的建議、措施或方案得到有效實施且效果顯著,提高單位管理效率或經濟效益,或參與大中型企業上市、改制、重組等方案擬定,所參與的企業上市、改制、重組獲得成功的。
5.主持制定大中型企業重大財務管理制度,強化經濟核算和管理,使企業資金、成本、利潤、消耗等主要經濟指標達到省級以上同行業先進水平,并經省級有關部門認可和推廣。
6.主持市(廳)級單位、大中型企業、相當規模事業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的財務、會計等經濟領域制度改革和管理創新,推行會計標準體系,形成改革成果報告,并在自治區范圍內或系統內推廣。
7.從事審計、資產評估、稅務咨詢專業服務業務,取得行業公認的顯著業績,或承辦大型企業(上市公司)的審計項目,出具的報告具有較高的公信力并擔任項目負責人15次以上,或承辦大中型事業單位的審計項目,出具的報告具有較高的公信力并擔任項目的組長、副組長、或主審8次以上。
8.主持或負責起草會計專業地方性法規、全區施行的財務、會計管理辦法,或受聘參與制訂全國施行的會計專業法律、法規、規章、準則制度指南等,擔負其中某一部分的起草工作。
9.在會計管理領域有重大突破,率先在全國取得先進性、重大性、效果顯著的會計管理成果,并得到財政部認可及推廣。
(二)具有培養本專業中級以上人才和指導高級會計師開展工作的能力,能將工作中的實踐經驗和突出能力通過有效渠道在行業或系統內廣泛傳播和推廣并取得顯著效果。
申報高級會計師,取得會計師職稱以來,符合下列條件中的2項及以上,需提供單位意見、同行評價、表彰、獎勵、通報或推廣應用等有效的相關佐證材料:
(一)主持或指導單位財務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在規范會計基礎管理、預算管理、成本管理,提高會計工作質量(會計信息真實性)等方面,發揮主要作用,取得顯著成績。
(二)作為項目負責人或主要承辦人,完成大中型企業、事業單位在資產經營、資本運作、資金管理、績效評價、內部控制、預算管理等方面重大項目1項以上。
(三)積極主動研究提出改進企業或單位財務會計管理的合理化意見和建議、切實可行的措施2項以上,在實際工作中被所在企業或單位采納和運用,為推動企業或單位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做出積極貢獻。
(四)在參加縣以上重點工程、技術改造項目經濟技術論證和可行性調查、大型企業改制方案等審定中,提出有較高價值的建議或措施并被采納,取得成效。
(五)參與管理或指導一個地區的經濟工作,主持或參與文件、法規、制度、辦法等制訂,并在實際工作中得到應用,在優化工作流程、提升管理績效等方面成效顯著。
(六)主持大中型企業年度財務決算審計項目15個以上,或主持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審計項目5個以上。
(七)擔任大中型企業會計顧問2年以上,為企業提供會計、財務、稅務、經濟管理咨詢服務,使企業取得贏利,得到企業認可。
(八)在會計崗位業績突出,獲市級以上政府表彰獎勵,被授予市級以上先進財會工作者稱號。
四、學術成果條件
申報正高級會計師的,取得高級會計師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需提供材料之一)
(一)近5年來出版本學科領域專著1部(獨著或第一作者,其中獨著須10萬字以上,合著本人撰寫須10萬字以上)。
(二)近5年來擔任公開出版的本學科領域著作、譯作以及省級以上范圍通用的會計專業教材撰稿者2本/次以上(需標明所承擔部分,本人撰寫每本/次10萬字以上)。
(三)近5年來擔任公開出版的本學科領域著作、譯作以及省級以上范圍通用的會計專業教材撰稿者1本/次(需標明所承擔部分,本人撰寫10萬字以上),并公開發表本學科領域的學術論文2篇以上(獨著,每篇3000字以上)。
(四)近5年來公開發表本學科領域的學術論文4篇以上(第一作者,每篇3000字以上),其中在中文核心期刊發表會計專業論文1篇以上(每篇3000字以上)。
(五)近5年來在中文核心期刊發表本學科領域的學術論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每篇3000字以上),并在財政部會計司、中國會計學會主辦的全國會計專業征文比賽中取得二等獎以上論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每篇3000字以上)或主持完成自治區財政廳、廣西會計學會會計科研重點課題2項以上并獲得優秀成果二等獎以上。
(六)個人撰寫的決策咨詢類信息被自治區級以上黨委、政府采用的可以替代論文條件,按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申報高級會計師的,取得會計師職稱以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需提供材料之一)
(一)公開發表本學科領域的學術論文2篇以上(每篇3000字以上)。
(二)公開發表本學科領域的學術論文1篇以上(每篇3000字以上),且提供本單位采納,由本人主持并實施,具有一定學術價值,與會計崗位相關的經濟分析報告2篇(每篇3000字以上),或2篇為服務對象提供有價值的管理建議書(每篇3000字以上)。
(三)縣級以下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可提交被本單位采納,由本人主持并實施,具有一定學術價值,與會計崗位相關的經濟分析報告2篇以上(每篇3000字以上)。
(四)公開出版1部以上本學科領域著作或者譯著,本人獨立完成的著作在3萬字以上,譯著在6萬字以上;或作為主要作者,編寫過1部以上會計專業教材,被大專院校選用。
(五)主持或承擔省級以上會計科研課題研究,并形成有實用價值的研究報告,或者獲省級三等獎以上會計科研著作2項。
(六)個人撰寫的決策咨詢類信息被自治區級以上黨委、政府采用的可以替代論文條件,按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五、其他材料
破格申報人員需提供經會計系列職改辦審批同意的破格審批表。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東奧高級會計師頻道提供的以上高級會計師評審申報等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官方公布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