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關于2021年高級會計評審申報的通知
近日,浙江省財政廳和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了浙江關于2021年高級會計評審申報的通知,請各位參加浙江省高級會計師評審的同學仔細閱讀。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21年度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人力社保局:
為做好我省2021年度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現將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申報條件與評審條件
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范圍、申報條件與評審條件,按照《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浙江省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和浙江省正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的通知》(浙財會〔2019〕36號)的規定執行。
二、資歷、申報材料認定截止時間
申報人員資歷認定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工作業績與成果、著作論文等申報材料認定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31日。
三、申報材料清單
請申報人員按照《2021年度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網上申報材料清單》(詳見附件),提供相關材料,并對本人上傳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清晰度負責。
申報人員無需提供當地人力社保部門出具的近3年《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由當地財政部門會同人力社保部門在審核申報材料時予以審核確認。
四、申報方式及程序
(一)個人申報。申報人員登錄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管理服務平臺,網址:https://zcps.rlsbt.zj.gov.cn)進行申報,上傳相關材料,并對填報信息真實性作出承諾。
申報人員要確保在“浙江會計之家”(寧波地區申報人員為寧波會計之窗)中登記的單位為現工作單位,已發生變更的,需進行變更后再申報。
(二)單位審核。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負責對申報人員業績檔案信息和職稱申報信息進行網上審核,并對送審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各單位對申報人員基本情況和業績材料須在本單位內部網站或主要公共場所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況(包括公示方式和公示起止日期)在填寫審核意見時錄入管理服務平臺。公示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取消本年度評審資格;已通過浙江省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評審的,取消評審結果;已取得《浙江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的,由發證機關收回。
職稱評審原則上按人事隸屬關系(社保、人事檔案、勞動關系三者一致)進行申報。
(三)其他事項。
1.事業單位應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高級會計師職務評聘工作。
2.在浙就業的部屬單位以及外省分支機構人員需在我省進行職稱評審的,需要分別提供中央部委或省級人力社保部門出具的委托評審函。
3.在浙就業的港澳臺以及外籍人員,需要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和外國人就業證、居留證等。
4.申報人員、用人單位賬號為浙江政務服務網個人、法人登錄賬號,自行注冊。財政部門賬號由同級人力社保部門分配。申報人員個人用戶操作手冊、用人單位及財政部門網上審核操作手冊可在管理服務平臺下載。
五、申報與報送時間
(一)個人網上申報時間為2021年8月20日10:00至9月3日16:30。
(二)單位審核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17日16:30。
(三)各市、縣(市)財政、人力社保部門應于2021年9月24日前完成網上審核工作。
六、評前公示
省財政廳會同省人力社保廳按規定對申報人員的申報條件進行審核,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在省財政廳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對經審核符合申報條件且公示無異議的申報人員,提交評委會評審。
七、評審結果公示確認
經評委會評審通過的人員,在省財政廳門戶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其中已實行高級職稱自主評聘單位的人員,由評委會出具《評審結果通知書》給單位人事部門,單位按相關規定做好聘任工作;其他人員由省財政廳、省人力社保廳發文確認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
八、證書打印
除已實行高級職稱自主評聘單位的人員外,其他評審通過人員可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zjzwfw.gov.cn),依次點擊“部門服務—省人力社保廳—高級職稱評審與專技考試”,也可直接搜索“高級職稱評審與專技考試”,自行下載、打印電子證書,不再發放紙質證書。
九、發票打印
申報人員繳費成功后,可通過以下3種方式中的任意一種選擇打印發票:
(一)通過票據查驗平臺(網址:https://dzpj.zjzwfw.gov.cn/),查驗下載電子票據。
(二)登錄手機軟件“浙里辦”APP,依次點擊“我的—我的票據”,或進入“公共支付”后選擇“繳款記錄查詢”,都可查驗下載電子票據。
(三)通過公共支付平臺(網址:http://pay.zjzwfw.gov.cn/),點擊“繳款憑證查詢”,輸入繳款憑證號和校驗碼,查詢電子票據信息。
十、收費標準
根據省財政廳、原省物價局《關于有關部門部分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補充通知》(浙財綜字〔2007〕100號)規定,高級職務評審費為280元/人。申報材料經省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審核通過,并收到12333短信提示后,申報人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管理服務平臺繳納高級職稱評審費用,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視同放棄申報。
十一、加強審核
各級財政、人力社保部門務必高度重視申報材料審核工作,增強責任心,認真細致全面審核申報材料真實性、完整性、清晰度。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1年7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說明:本文政策性內容來源于浙江省財政廳。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東奧高級會計師頻道提供的以上高級會計師評審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