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東奧會計在線高級會計師頻道提供:寧夏2015年高級會計師考試資格評審工作開展通知。
關于2015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寧財(會)發〔2015〕287號
各市、縣(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保障)局,區直有關部門,中央駐寧單位:
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5年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寧人社函〔2015〕107號)要求,現將2015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申報材料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參加全國統一組織《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成績合格,取得2012年、2013年、2014年度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或取得2014年度寧夏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的財會人員,方可參加評審。
二、申報程序
(一)個人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且在有效期內的在職在崗的財務會計工作人員,由本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報高級會計師的書面申請。
(二)單位公示。申報人員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在上報評審材料之前,須將申報人的學歷、職稱外語、計算機、工作業績和主要科研成果等基本情況在本單位公示,公示期限為一周,公示無異議后推薦上報。各單位上報材料時要出具公示信息及證明。
(三)網上注冊登錄報名。2015年職稱評審工作實行網上審核,申報人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于4月30日前登錄寧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nxhrss.gov.cn)或寧夏人事考試網(nxpta.gov.cn),進入寧夏專業技術人才服務平臺職稱評審系統單位端口,根據操作說明進行注冊登錄,并按照申報流程實行網上逐級審核。申報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于5月15日前,進入寧夏專業技術人才服務平臺職稱評審系統個人端口,進行網上報名注冊,取得“專業技術人員系列職稱申報確認單”后,按照職稱申報程序報送紙質材料。
(四)材料報送及時間要求。所有申報單位和個人均按照屬地原則,于5月4日至15日向所在地級市財政局提交材料并繳費。五市財政局進行審核匯總后,于5月26日之前將所有材料統一報送自治區財政廳會計處1307室,過期一律不予受理。
三、申報評審材料有關要求
(一)不需要裝訂的材料
1.《網上申報確認單》1份;
2.《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一式3份(A3紙型,原件,雙面印制);
3.《職稱證書打印表》1份;
4.《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材料審核記錄表》2份(原件) (注:中央駐寧單位和區屬行政、事業、企業單位在此表的“申報材料審核人簽字蓋章”欄中,僅在“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地市系列受理部門”處簽字蓋章);
5.《2015年度事業單位職稱申報情況表》1份;
6.《2015年度事業單位職稱申報匯總表》1份;
7.《2015年度專業技術職務任職人員信息總表》1份(附電子版excel表);
8.《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評審一覽表》1份(附電子版excel表);
9.《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評審花名冊》1份(附電子版excel表)。
以上表格,除網上報名系統自動生成的表格外,其余表格請申報人員自行登錄“寧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https://www.nxhrss.gov.cn),在“寧夏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平臺”—“資料下載”—“2015年職稱評審資料”下載。
(二)下列材料一律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其中復印件第1、2、3、4、5、6、11項按順序裝訂成冊:
1.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3.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4.學歷證書(提供歷次學歷證書)。
5.職稱外語考試成績合格證。
6.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
7.《繼續教育考核表》1份。繼續教育考核表按照屬地原則報各地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
8.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公示信息1份。
9.按規定提交的論文、著作等業績成果。
10.近5年的年度考核登記表(行政、事業單位)。
11.身份證復印件(單位蓋章,原件核對退回)。
(三)申報人員的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必須是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申報人員提供的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論文、外語成績、計算機應用能力證書、二次(及以上)學歷證書、繼續教育合格證書、獲獎證書、發明專利證書取得時間,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四)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免試或降分人員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五)符合《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試行)》(寧人發[2006]64號)破格申報條件的,除報單行材料1份外,還需由工作單位出具破格推薦報告1份,呈報單位核準并簽署意見加蓋公章(主要說明破格申報的條件及理由,重點反映任現職期間的突出工作業績、學術水平和解決本專業復雜問題的能力)。因獲獎或成果破格的,其獎項和成果內容應與財會工作相關。
(六)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取得時間從評審會通過之日起計算。
以上材料應裝牛皮紙袋,材料袋需堅固,無破損,材料袋封面應粘貼“申報材料目錄表”,并按提交材料的內容和數量如實填寫,并將申報人員姓名、聯系電話、申報人所在單位性質(A:企業,B事業及其它)填寫在材料袋右上角。
四、論文答辯
論文答辯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監督指導下,統一由自治區會計系列評審委員會組織,具體答辯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申報人員需嚴格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試行)》(寧人發[2006]64號)的要求提供會計專業論文(取得會計師任職資格后發表的論文),同時所提交論文必須是本人任現職以來圍繞工作實際撰寫且與申報評審專業相符,非本專業的論文不能按所晉升專業的論文對待。
(一)答辯過程由本人介紹和專家提問兩部分組成。答辯小組的答辯主持人宣布答辯開始,答辯人可以進行答辯。
1.本人介紹:答辯人自我介紹情況(個人基本簡況、主要工作業績、論文簡介),時間控制在3-5分鐘左右。
2.專家提問:根據答辯人的業績材料、所提供的具有代表性的專業論文1篇、任現職期間專業技術工作總結等自由提問,時間控制在5-8分鐘之內。
3.申報人員準備1篇答辯論文(復印一式3份)。
(二)答辯組成員根據答辯人答辯的情況,給出答辯評語和答辯成績,答辯成績由本人介紹和回答問題兩部分組成。
(三)答辯組成員給出答辯評語和答辯成績,記入“職稱論文答辯評價打分表”,并在《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論文答辯登記表內填寫綜合評語,專家評委簽名。
五、有關要求
(一)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不得偽造、涂改證件及證明,不得提交虛假申報材料,不得有其它違反評審規定的行為,否則取消申報資格,且3年內不準參加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用人單位要嚴格申報、推薦工作,認真審核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要堅持實行“誰受理、誰負責、誰簽字”的管理責任制,做到逐級推薦審核、逐級蓋章簽字。對呈報單位在評議、推薦過程中違紀違規、弄虛作假的,對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予以行政處分。
(二)職稱評審工作要堅持以品德、能力、業績和社會貢獻作為衡量專業技術人員的主要標準,引導專業技術人員不斷提高專業技術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三)對長期在一線工作并為本地區、本行業、本單位做出重大貢獻的優秀專業技術人員,不受資格條件限制,提交其專業技術業績成果書面材料,經同級政府(區直單位經主管部門)審核并出具推薦報告后,按職稱評審程序申報。
六、查閱高級會計師評審等相關信息可登陸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網(https://www.nxcz.gov.cn),點擊會計管理欄進行查詢。
聯系電話:財政廳會計處 0951-5069437
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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