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分類
在高級會計師考試教材《高級會計實務》中,有關于“金融工具會計”的章節中有一個知識點需要大家全方位、無死角的掌握透徹,即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確認和計量。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主要介紹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分類。
【重點精講】: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分類
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分類是其確認和計量的基礎。企業應當結合自身業務特點和風險管理要求,將取得的金融資產或承擔的金融負債在初始確認時進行分類,且分類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一、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可以進一步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1.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1)取得該金融資產或承擔該金融負債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回購或贖回。
(2)屬于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采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組合中有某個組成項目持有的期限稍長也不受影響。
(3)屬于衍生工具。衍生工具通常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但是,被指定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于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東奧高級會計師頻道編輯“娜寫年華”發布。
其中,財務擔保合同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2.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1)該指定可以消除或明顯減少由于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計量基礎不同而導致的相關利得或損失在確認和計量方面不一致的情況。
(2)企業的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的正式書面文件已載明,該金融資產組合、該金融負債組合或該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組合,以公允價值為基礎進行管理、評價并向關鍵管理人員報告。
二、持有至到期投資
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1.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
2.有明確意圖持有至到期
3.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三、貸款和應收款項
貸款和應收款項,是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金融企業發放的貸款和其他債權,非金融企業持有的現金和銀行存款、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形成的應收款項、企業持有的其他企業的債權(不包括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債務工具)等,只要符合貸款和應收款項的定義,可以劃分為這一類。
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意圖不明確。
企業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權且對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應當按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規定,將該限售股權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除非滿足該準則規定條件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五、其他金融負債
其他金融負債是指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通常,企業購買商品形成的應付賬款、長期借款、商業銀行吸收的客戶存款等,應劃分為此類。
六、不同類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之間的重分類
企業在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初始確認時對其進行分類后,不得隨意變更。
1.企業在初始確認時將某金融資產或某金融負債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后,不能重分類為其他類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其他類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也不能重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2.企業因持有意圖或能力的改變,使某項投資不再適合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應當將其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企業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部分出售或重分類的金額較大,且出售或重分類不屬于企業無法控制、預期不會重復發生且難以合理預計的獨立事件所引起,也應當將該類投資的剩余部分重分類為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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