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 東奧會計在線高級會計師頻道提供:本篇為2015高會考試《高級會計實務》第十章“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管理、會計處理與內部控制”第六節重點精講:會計處理,本節內容主要介紹行政事業單位收入。
【“行政事業單位收入”相關知識點】
1.收入的內容
2.行政單位收入的核算與管理
3.事業單位收入的核算與管理
【重點精講】:行政事業單位收入
(一)收入的內容
行政事業單位收入是指行政事業單位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行政單位收入包括財政撥款收入和其他收入。行政單位依法取得的應當上繳財政的罰沒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產處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屬于行政單位的收入。
事業單位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二)行政單位收入的核算與管理
l.行政單位各類收入
財政補助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基本支出補助、項目支出補助、基建投資、社會保障、住房改革經費等。
事業單位從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應計入其他收入或事業收入。
原有的“撥入專款”科目取消。
2.行政單位收入的確認與計量
行政單位的收入一般應當在收到款項時予以確認,并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進行計量。
(三)事業單位收入的核算與管理
l.事業單位各類收入
(1)財政補助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從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應計入其他收入或事業收入。
(2)事業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給事業單位的資金和經核準不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計入事業收入。
(3)上級補助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4)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5)經營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包括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現金或存貨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
2.事業單位收入的確認與計量
事業單位的收入一般應當按照收付實現制,在收到款項時予以確認,并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進行計量。事業單位的經營收入應當采用權責發生制,在提供服務或者發出存貨,同時收訖價款或者取得索取價款的憑據時予以確認,并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或者有關憑據注明的金額進行計量。事業單位取得經營收入、事業收入,涉及增值稅納稅義務的,應當按照扣除增值稅稅額后的價款確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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