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 東奧會計在線高級會計師頻道提供:本篇為2015高會考試《高級會計實務》第八章“金融工具會計”第二節重點精講: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確認和計量,本節內容主要介紹金融資產的后續計量。
【“金融資產的后續計量”相關知識點】
1.金融資產的后續計量
【重點精講】:金融資產的后續計量
(一)金融資產后續計量原則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且不扣除將來處置該金融資產時可能發生的交易費用。
2.持有至到期投資,應當采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計量。
3.貸款和應收款項,應當采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計量。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按公允價值計量,且不扣除將來處置該金融資產時可能發生的交易費用。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 |
初始計量 |
按公允價值計量 |
相關交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 ||
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應當確認為應收項目 | ||
后續計量 |
資產負債表日按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持有期間分得的現金股利確認為投資收益 | |
處置 |
處置時,售價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 |
將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入投資收益 |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 |
初始計量 |
債券投資 |
按公允價值和交易費用之和計量 |
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包含的利息,應當確認為應收項目 | |||
股票投資 |
按公允價值和交易費用之和計量,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包含的已宣告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作為應收項目 | ||
后續計量 |
資產負債表日按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持有期間分得的股利確認為投資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資轉換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 | ||
處置 |
處置時,售價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 ||
將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期間產生的“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轉入“投資收益” |
(二)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
1.實際利率法
實際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含一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實際利率計算其攤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費用的方法。
(1)實際利率,是指將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在預期存續期間或適用的更短期間內的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為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當前賬面價值所使用的利率。
(2)企業在初始確認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時,就應當計算確定實際利率,并在相關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預期存續期間或適用的更短期間內保持不變。
2.攤余成本
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后的結果:
(1)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2)加上或減去采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3)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僅適用于金融資產)。
如何理解“加上或減去采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見下圖。
本期計提的利息=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本期期初攤余成本即為上期期末攤余成本
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本期計提的利息-本期收回的利息和本金-本期計提的減值準備
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會計處理
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會計處理 |
初始計量 |
按公允價值和交易費用之和計量 |
實際支付款項中包含已到付息期尚未領取的利息,應當確認為應收項目 | ||
后續計量 |
采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計量 | |
持有至到期投資轉換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按重分類日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 | |
處置 |
處置時,售價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
(三)以公允價值后續計量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
1.對于按照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量的金融資產,其公允價值變動形成利得或損失,除與套期保值有關外,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資本公積),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可供出售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采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
2.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在發生減值、攤銷或終止確認時產生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東奧高級會計師頻道編輯“娜寫年華”發布。但是,該金融資產被指定為被套期項目的,相關的利得或損失的處理,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保值》。
(四)金融資產之間重分類的處理
根據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規定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重分類日,該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所有者權益,在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或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日公允價值)
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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