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星云流水”]本篇為2013《高級會計實務》第九章知識點精講: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評價與監督,該知識點主要講解內控自我評價、內部監督、外部監督。
本篇知識點關系:高級會計實務 >> 第九章 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管理、會計處理與內部控制 >> 第七節 內部控制 >>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評價與監督
目錄:
1.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評價與監督
內部控制的評價與監督是確保內部控制建設不斷完善并有效實施的重要環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包括自我評價、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三個層次。具體內容見下表:
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
相關規定 | ||
內控自我 評價 |
定義 | 內部控制自我評價是指由行政事業單位自行組織的,對單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評 價,形成評價結論,出具評價報告的過程。 |
實施 主體 |
單位負責人應當指定專門部門或專人負責對單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并出具 單位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 |
內容 | 內部控制自我評價是對單位內部控制有效性發表意見,內部控制有效性包括內部控制 設計的有效性和內部控制執行的有效性。 | |
評價 報告 |
評價報告應當對單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指出內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并提出 整改建議。評價報告應當提交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應當對評價報告所列示的內部 控制缺陷及其整改建議作出回應并監督落實。 | |
內部監督 | 定義 | 內部控制的內部監督是單位對其自身內部控制的建立與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
實施 主體 |
內部控制內部監督應當與內部控制的建立和實施保持相對獨立,內部控制監督不能由 具體組織實施和日常管理的工作部門承擔。對于設立了獨立內部審計部門或者專職內 審崗位的單位,應當指定內審部門或者崗位作為內部監督的實施主體;對于沒有內審 部門或崗位的單位,單位內部控制建設領導小組應當指定部門或崗位作為實施監督的 責任主體;對于將所有下屬單位納入內部控制建設實施范圍統一開展內部控制建設的 上級單位,其內部監督實施主體同時也可以作為下屬單位內部監督的實施主體。 | |
內容 和要 求 |
負責內部監督的部門或崗位應當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單位內部管理制度和機制的建立 與執行情況,以及內部控制關鍵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等,及時發現內部控制存在的 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確定內部監督檢查的方法、范圍 和頻率,通常不能少于一年一次。 | |
外部監督 | 財政 部門 的外 部監 督 |
國務院財政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對單位內 部控制的建立和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針對性地提出檢查意見和建議,并督促單 位進行整改。 |
審計 部門 的外 部監 督 |
國務院審計機關及其派出機構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審計機關對單位進行審 計時,應當調查了解單位內部控制建立和實施的有效性,揭示相關內部控制的缺陷, 有針對性地提出審計處理意見和建議,并督促單位進行整改。 | |
責任編輯:星云流水
- 上一個文章: 行政事業單位業務層面內部控制
- 下一個文章: 2013《高級會計實務》第九章知識點精講:內部控制
-
沒有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