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星云流水”]本篇為2013《高級會計實務》第九章知識點精講:政府采購的程序,該知識點主要講解了編制和批準政府采購預算、選擇采購方式及適用程序。
本篇知識點關系:高級會計實務>>第九章 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管理、會計處理與內部控制>>第三節 政府采購制度>>政府采購的程序
目錄:
1.編制和批準政府采購預算
2.選擇采購方式及適用程序
(一)編制和批準政府采購預算
負有編制部門預算職責的部門在編制下一財政年度部門預算時,應當將該財政年度政府采購的項目及資金預算列出,報本級財政部門匯總。部門預算的審批,按預算管理權限和程序進行。
(二)選擇采購方式及適用程序
貨物或者服務項目采取邀請招標方式采購的,采購人應當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中,通過隨機方式選擇三家以上的供應商,并向其發出投標邀請書。
貨物和服務項目實行招標方式采購的,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在招標采購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廢標:①符合專業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招標文件作實質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②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③投標人的報價均超過了采購預算,采購人不能支付的;④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
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的,應當遵循下列程序:①成立談判小組;②制定談判文件;③確定邀請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名單;④談判;⑤確定成交供應商。
采取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的,采購人與供應商應當遵循本法規定的原則,在保證采購項目質量和雙方商定合理價格的基礎上進行采購。
采取詢價方式采購的,應當遵循下列程序:①成立詢價小組;②確定被詢價的供應商名單;③詢價;④確定成交供應商。
責任編輯:星云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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