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級會計實務精華答疑:人員經費結轉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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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單位為一家省級行政單位,按省財政廳要求執行中央級行政單位部門管理 、政府采購等有關規定。2017年2月,甲單位內部審計部門對該單位2016年度財政項目預算管理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關注了以下事項:
(1)甲單位的辦公樓改建項目原計劃于4月到5月進行,經批復的項目支出預算為200萬元,全部由財政以授權支付方式撥付,甲單位已收到200萬元授權支付額度。由于該項目的設計存在問題,無法如期實施,該單位直接將該項目的資金用于正在的進行的業務樓配套設備購置的項目。
(2)2016年9月,該單位“智能管理信息系統改造”項目,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因發現原設計方案及技術參考上有不合理之處,以致該改造項目停工,經過充分的科學論證對原設計方案、技術參數及該項目預算做出一系列修改與調整,并對該項事宜向上報主管部門及財政部門,說明預算調整的事項及原由,并按照績效管理的要求,重新上報了績效目標,并進行了論證。
(3)2016年10月,甲單位考慮到物價上漲的原因,直接用2016年度的基本支出結轉資金中的公用經費結轉資金提高人員經費開支的標準。
(4)2017年11月,甲單位在購置某軟件產品時,優先購買了A單位的自主創新產品,因為購置該產品超出了采購預算,因此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預算的申請。
(5)2017年,甲單位經內部會議決定,直接將一處閑置房產出租給C單位。
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
要求:根據國家部門預算管理、政府采購、國有資產管理、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等有關規定,逐項指出事項(1)至事項(5)是否存在不當之處;對存在不當之處,分別說明理由。
正確答案 :
1. 事項(1)存在不當之處。
理由:根據規定,項目資金應按規定使用,原則上不得調整用途;在年度預算執行中確需調整用途的,需報財政部門審批。
2. 事項(2)無不當之處。
3. 事項(3)存在不當之處。
理由:基本支出結轉資金原則上結轉下年繼續使用,用于增人增編等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支出,但在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間不得挪用,不得用于提高人員經費開支標準。
4. 事項(4)無不當之處。
5. 事項(5)存在不當之處。
理由:行政單位擬將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對外出租、出借的,必須事先上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批準。
問題:
題干里說的是人員經費結轉資金用于人員經費開支,并沒有說是用于了日常公用經費,不存在人員經費與日常公用經費之間挪用的問題。這道題的錯誤是在擅自提高人員經費開支標準嗎?
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此題題干資料已經更正了,正確的表述是:直接用2016年度的基本支出結轉資金中的公用經費結轉資金提高人員經費開支的標準。
所以此題的答案還是: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間不得挪用,不得用于提高人員經費開支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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