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鹽城持有四星級黃海明珠人才卡的高級會計職稱3年內2000元/月補貼
根據江蘇鹽城《黃海明珠人才計劃2.0版生活補貼發放實施細則(試行)》了解到,對于持有四星級黃海明珠人才卡的高級職稱會給予一定的生活補貼!意味著你若持有高級會計職稱+四星級黃海明珠人才卡將會獲得這份補貼!相關原文如下:
黃海明珠人才計劃2.0版生活補貼發放實施細則(試行)
為打造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體系,根據《關于深入實施“黃海明珠人才計劃”的若干政策》(鹽發〔2024〕2號)文件精神,制定本細則。
一、適用范圍。2024年1月1日以后市區引進的三星級、四星級黃海明珠人才卡持卡人才。
二、發放標準
(1)持有三星級黃海明珠人才卡,符合重點高校優秀畢業生、省級師范生教學基本功大賽一等獎獲獎人才、綠色低碳技術緊缺專業人才、年實際納稅達2000萬元的重點產業鏈企業引進的特殊人才等條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生,3年內分別給予3000元/月、2000元/月、1500元/月的生活補貼。從國有企事業單位自愿到我市民營企業工作的重點高校優秀畢業生,生活補貼享受期由3年延長至6年。
(2)持有三星級黃海明珠人才卡,符合普通高校畢業生條件的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技師班畢業生),3年內分別給予3000元/月、1500元/月、1000元/月的生活補貼;符合我市工業企業和重點產業鏈企業全職新引進掌握關鍵技術的創新型科技研發和工程技術人才條件,在鹽稅前年薪達到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3年內分別給予3000元/月、1500元/月、1000元/月的生活補貼。
(3)持有三星級黃海明珠人才卡的全職博士后在站期間,2年內給予5000元/月的生活補貼。提前出站或退站的次月起停止發放。
(4)持有四星級黃海明珠人才卡的正高職稱(特級技師職業資格)、副高職稱(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技術技能人才,3年內分別給予3000元/月、2000元/月的生活補貼。
本條所稱政策享受期3年、6年是指:政策享受與參保繳費相對應,人才畢業后在申請卡所在單位的首次參保時間起連續計算36個月、72個月,不向前追溯,中途中斷不向后延期。
三、補貼發放。市直持卡人才補貼由市直黃海明珠人才服務窗口審核發放,按月轉入人才卡中。各區持卡人才補貼經所在區黃海明珠人才服務窗口審核簽批后,由市直黃海明珠人才服務窗口代發,按月轉入人才卡中。
人才因流動出現參保繳費暫停時,暫停期間補貼不予發放;政策享受期滿時補貼停止發放。
四、補貼資金按市、區財力分成比例分別承擔,在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
五、各縣(市)參照本細則執行。
六、本細則由市人社局商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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