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佛山市2022年高級會計考試考后資格復核通知
廣東佛山2022年高級會計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復核,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10月13日9:00至21日17:30進行線上復核。具體內容如下!
關于開展2022年度會計高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考生:
202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已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根據《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21〕11號)規定,現將我市會計高級資格考試考后復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核對象
《高級會計實務》科目成績60分(含)以上的考生。
二、復核條件
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粵財會〔2021〕11號文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含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資格)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二)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含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資格)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三)具備博士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含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資格)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四)具備非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轉換工作崗位后申請轉系列評審的人員。
(五)根據《國家教育委員會 國家計劃委員會 財政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87)教計字105號)規定,第二學士學位在層次上屬于大學本科后教育,與培養研究生一樣,同是培養高層次專門人才的一種途徑。第二學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只有教育部批準設置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高等學校才有權頒發第二學士學位證書。同時具有全日制統招的大學學士學位證和自考的學士學位證不屬于第二學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六)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資格,是指審計師、經濟師(財政稅收類)、統計師中級職稱,以及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
(七)職稱(職業)資格證書取得均應符合相應的規定條件。
(八)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應于2022年1月4日前取得。
(九)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2年12月31日。
三、復核時間和方式
(一)復核申請時間為10月13日9:00至21日17:30止,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https://kj.czt.gd.gov.cn:8093/#/loginEntrance),點擊“業務辦理-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進行線上辦理,逾期系統關閉不再受理。
(二)退回修改考生請根據考試管理機構審核意見進行修改,于10月23日17:30前完成修改再次提交,逾期系統關閉不再受理。
四、復核材料清單
(一)2022年度全國會計高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可登錄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2g29.jsp補打印)。
(二)考生報名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
(三)學歷或學位證書。
(四)職稱(職業)資格證書(注冊會計師應提供注冊會計師證或會員證)。
(五)會計專業工作簡歷表(附件1)。
(六)考生承諾書(附件2)。
上傳材料類型為圖片,格式應為.jpg或.jpeg。
五、其他事項
(一)按照現行規定,成績合格考生需參加考后資格復核并通過復核方可核發《高級會計實務》成績單;未參加考后資格復核或資格復核未通過人員,將不予核發成績單。
(二)咨詢電話:0757-83381225。
附件:(附件請在政策原文中下載)
附件1:會計專業工作簡歷表.doc
附件2:考生承諾書.docx
說明:本文政策性內容來源于佛山市財政局。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東奧高級會計師頻道提供的以上高級會計師考試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