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據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發布的《關于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獲悉,2014年高級會計職稱考試時間為:2014年10月26日。
關于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
經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研究決定,高級資格考試采用紙筆方式,定于2014年10月舉行。現就2014年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2.省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中央單位批準的本地區、本部門申報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破格條件。報考人員應根據各省具體要求提交相應的報名材料。
二、考試科目
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的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
高級資格考試于10月25-26日舉行。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5小時。
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2014年10月26日 |
9:00-12:30 |
高級會計實務 |
五、考務日程
(一)2014年3月25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2014年度考試級別、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
(二)2014年4月30日前,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地區2014年度考試報名工作。“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會計行業管理網”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為2014年4月1日至30日,各省具體報名時間由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在上述時間段內自行確定。
(三)2014年9月20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向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報送《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中、高級)》。
(四)2014年9月30日前,公布本地區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網上打印起止日期。
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應分別于上述截止日期前同時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
(五)10月25-26日(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舉行考試。
(六)2014年10月15日前下發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并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
(七)2014年11月5日前,召開全國評卷工作會議,部署中、高級考試評卷工作,印發主觀試題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2014年度繼續在全國實行網上評卷,并穩步推進集中網上評卷試點工作。
(八)2014年11月20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組織完成本地區中、高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向全國會計考辦(分送財政部會計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和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同時報送評卷數據(光盤),并附本地區評卷工作書面報告。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在評卷過程中,應注意排查雷同答卷,對疑似雷同的答卷,應組織專家進行甄別;情況屬實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
(九)2014年12月5日前,完成評卷驗收工作并下發中、高級資格考試成績,由各省(區、市)先行公布,同時公布咨詢電話和電子郵箱。考試成績公布后,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義,可向其提供相關科目得分的具體分支,即卷面合分。
(十)2014年12月10日前,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高級資格考試成績。
(十一)2014年12月20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完成考試試卷等有關資料的封存、登記和歸檔工作,并向全國會計考辦和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報送2014年度考試工作總結。
六、其他要求
(一)各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統一規定的程序組織網上報名工作,嚴格把握報名條件,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
(二)全國會計考辦核發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在全國范圍3年內有效。
各地區、各中央單位可根據本地區、本部門會計人員的實際情況,在全國會計考辦確定的使用標準范圍內,確定當年評審有效的使用標準,并報全國會計考辦備案。
(三)各級考試管理機構要提高服務意識,認真負責,精心做好各環節考務工作,確保2014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責任編輯:娜寫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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