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海關法規文 號: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171號頒發日期:2019-11-04
地 區:全國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為確保“兩次申報”業務改革順利推進,切實加強海關對水運和空運進出境艙單的管理,根據海關總署2019年第144號公告,我署變更了進出境水運和空運貨物艙單電子報文格式,主要包括“原始艙單”“預配艙單”“裝載艙單”“理貨報告”“運抵報告”“出口落裝改配申請”“分撥申請”“分流申請”等報文格式,具體見《中國海關進出境水運和空運貨物艙單報文格式XML Schema》《中國海關進出境水運和空運貨物艙單報文格式制定說明》《中國海關進出境水運和空運貨物艙單報文格式變更說明》(附件1-3)。以上資料可在海關總署門戶網站公告欄下載。
本公告自2019年11月1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