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企業所得稅文 號: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30號頒發日期:2018-12-29
地 區:廣東行 業:建筑業時效性:有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規定,現就廣東省(不含深圳市)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計稅毛利率公告如下:
一、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計稅毛利率按下列規定進行確定:
(一)開發項目位于廣州市城區和郊區的,計稅毛利率為15%。
(二)開發項目位于除廣州市以外的其他地級市城區和郊區的,計稅毛利率為10%。
(三)開發項目位于其他地區的,計稅毛利率為5%。
(四)屬于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和危改房的,計稅毛利率為3%。
二、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2018年12月29日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明確廣東省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計稅毛利率的公告》的解讀
一、公告出臺背景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規定,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計稅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轄市稅務局確定。稅務機構改革后,為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規范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的稅收征收管理,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重新明確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計稅毛利率,特制定本公告。
二、公告主要內容
《公告》確定了全省(不含深圳市)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計稅毛利率,具體標準:
(一)開發項目位于廣州市城區和郊區的,計稅毛利率為15%。
(二)開發項目位于除廣州市以外的其他地級市城區和郊區的,計稅毛利率為10%。
(三)開發項目位于其他地區的,計稅毛利率為5%。
(四)屬于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和危改房的,計稅毛利率為3%。
三、公告施行時間
《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適用于所屬期2019年及以后年度的企業所得稅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