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金融監管制度文 號:寧政辦發[2018]66號頒發日期:2018-06-06
地 區:寧夏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有效防控金融風險,準確研判金融運行形勢,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金融業綜合統計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8]18號)精神,結合寧夏實際,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
金融活,經濟活;金融穩,經濟穩。金融統計數據是研判金融運行、監測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成效、維護金融穩定的關鍵信息基礎。當前金融業綜合統計仍面臨一些突出問題,集中體現在數據缺失、標準不一、歸集困難、共享不充分等方面,影響了金融統計數據服務形勢研判的前瞻性和有效性。一些金融產品的資金鏈條復雜,難以穿透資金來源和投向,不能全面反映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規模和效率;部分金融產品和活動游離于金融統計體系之外,潛在金融風險狀況不明。當前我區正處于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增強綜合實力的關鍵時期,一些地區和領域的金融風險防控化解任務十分艱巨,需要堅定不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實金融業綜合統計工作,不斷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保持經濟平穩健康運行。
二、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籌推進金融業綜合統計工作的決策部署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國金融工作會議、自治區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堅持底線思維,采用符合新時代要求的統計內容、統計理念和統計手段,按照“強基礎、補短板、擴內容、促共享”的工作方針,建立為“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務服務的金融業綜合統計體系。
三、工作目標
總體目標。建立科學統一的金融業綜合統計管理和運行機制,建成覆蓋全區所有金融機構、金融基礎設施和金融活動的金融業綜合統計體系,完善區域金融數據治理,有效支持經濟金融形勢研判,維護區域金融穩定,不斷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水平。
具體目標。按照統一標準、同步采集、集中校驗、匯總共享、全面覆蓋的要求,建立健全金融業綜合統計工作機制。加快完善地方金融組織統計體系,提高數據的準確性和權威性。落實金融機構資產管理產品統計制度,推進交叉性金融產品統計,實施跨市場產品全流程、全鏈條統計監測。推進區域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和金融控股公司統計,加強區域金融風險關鍵環節統計監測。編制區域金融業資產負債表,完善資金流量和存量統計,夯實區域宏觀杠桿率測算基礎。加強綠色金融、普惠金融等專項統計,合理評估金融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建立涵蓋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和外匯市場的區域金融市場統計制度。
四、基本原則
全面覆蓋。堅持統計對象全面,做到覆蓋全區所有金融機構、金融基礎設施和金融活動。堅持統計業務全面,做到覆蓋金融交易的全部鏈條,密切關注金融新業態、新產品,適時納入統計監測范圍。堅持統計內容全面,做到總量與結構分明、數量與價格兼備、存量與流量并重。
互通共享。統籌協調工作方案和統計內容,按照金融統計制度的總體要求,根據全國統一規范的定義、口徑、分類、計值和編碼規則,建立標準化數據生產流程。建立金融業綜合統計數據共享機制,實現統計數據的充分共享,提高統計透明度和數據使用效率。
統一標準。按照金融業綜合統計工作進程,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負責統一編制全區金融業綜合統計報表,增強數據的權威性,避免數出多門,口徑不一;牽頭做好數據分析和形勢研判,及時向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報送有關情況。
先行推進。發揮小省區優勢,堅持急用先行,全方位推進各項任務措施,重點關注容易引發區域性金融風險的關鍵領域和環節,有針對性地建立各項金融統計制度,爭取金融業綜合統計工作走在全國前列。
五、工作任務
(一)落實金融機構資產管理產品統計制度。根據金融機構資產管理產品統計制度推進安排,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會同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做好資產管理產品統計工作,細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機制,做好數據生產、報送和分析工作。全面有效監測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等金融機構資產管理產品,反映產品之間的關聯性,發現金融風險的傳染性,實現資金鏈條的穿透性。在資產管理產品統計基礎上,推進交叉性金融產品統計,監測我區跨市場資金的結構、風險和支持實體經濟情況,識別風險傳染渠道。
(二)建立區域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和金融控股公司統計制度。按照全國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統計框架,監測區域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金融活動,掌握其對區域金融穩定的影響。根據全國金融控股公司統計監測進展,建立我區金融控股公司統計,反映金融集團內部關聯交易及風險,及時發現風險傳導節點和重大風險隱患。
(三)編制區域金融業資產負債表。根據金融業資產負債表編制規則和進程,以金融工具和交易對手方所屬經濟部門為核心分類,建立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金融機構統計指標與資產負債統計指標的對應關系,實現全方位的金融業資產負債統計,摸清金融家底,編制全區金融業資產負債表,合理評估金融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強化全區宏觀杠桿率監測基礎。
(四)加強重點領域專項統計。做好貸款存量統計,加強對貸款發放、收回、周轉情況的統計監測分析。加強普惠金融、綠色金融、房地產金融等重點領域的專項統計,做好數據發布和解讀,全面反映金融體系對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效果。
(五)建立區域金融市場統計制度。建立涵蓋債券、股票、貨幣、外匯和黃金市場的區域金融市場統計制度。以債券市場統計為重點,全面統計監測地方政府債、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公司債、企業債、金融債、同業存單、企業發行股票、新三板掛牌融資、企業境外發行債券等情況,全面反映我區直接融資、金融市場發展等情況,加強金融市場風險評估監測。
(六)完善地方金融組織統計體系和工作機制。加快建立覆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互聯網金融機構等的金融統計體系,理順金融統計工作機制,提高金融統計的全面性、準確性和權威性。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對地方金融管理部門開展統計進行指導,同步向地方金融組織直接采集數據,在全國地方金融組織統計制度出臺前,及時完善地方金融組織統計指標體系。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完善統計數據庫平臺,并加強數據質量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統籌我區金融業綜合統計工作,牽頭成立全面推進寧夏金融業綜合統計管理工作小組,成員單位包括寧夏銀監局、寧夏證監局、寧夏保監局、自治區統計局、自治區金融工作局。各相關單位按照任務分工落實責任,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定期開展數據核查和質量評估,研判經濟金融形勢,有效識別重大風險隱患。
(二)加大資源投入,做好宣傳培訓。大力宣傳金融統計有關法律法規,增強依法統計意識。充分調動組織、資金、人員等多方資源,切實加強金融業綜合統計人員力量,提高金融統計信息化水平,提供高效有力的金融統計數據服務。加大金融統計從業人員培訓力度,創新培訓方式,拓寬培訓渠道,扎實推進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加強對標準化、規范化、綜合化現代金融統計理念的宣傳,營造良好統計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