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車輛購置稅文 號: 山東省國家稅務局通告2016年第8號頒發日期:2016-09-13
地 區:山東行 業:全部時效性:有效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部署,山東國稅系統(不含青島,下同)將于2016年10月8日正式上線啟用金稅三期工程優化版系統(以下簡稱“金稅三期優化版”),并定于9月底、10月初進行新舊系統切換。現就系統上線期間全省車輛購置稅業務辦理的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暫停辦理車輛購置稅業務時間安排
2016年9月26日18:00至2016年10月8日8:30,山東國稅系統車輛購置稅辦稅服務廳、車輛購置稅辦稅窗口、車輛購置稅委托繳納點等辦稅服務場所將暫停辦理車輛購置稅相關業務。
二、恢復辦理車輛購置稅業務時間安排
自2016年10月8日8:30起,金稅三期優化版正式啟用。屆時,山東國稅系統車輛購置稅辦稅服務廳、車輛購置稅辦稅窗口、車輛購置稅委托繳納點等辦稅服務場所,恢復辦理車輛購置稅相關業務。
三、車輛購置稅業務辦理提醒
(一)為避免新舊系統切換帶來的不便,請車輛購置稅納稅人妥善安排業務辦理時間,于2016年9月26日前盡早辦理車輛購置稅相關業務。
(二)根據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規定,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申報期限為自購買、進口或取得之日起60日內。已購置車輛的納稅人,請盡早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避免因新舊系統切換、業務暫停辦理而產生滯納金。
(三)其他未列明事項,請車輛購置稅納稅人關注國稅機關門戶網站或辦稅服務廳公告,也可致電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或向當地主管國稅機關咨詢,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對于金稅三期優化版上線給車輛購置稅納稅人辦稅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特此通告。
山東省國家稅務局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