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國際稅收條約文 號:大地稅函[2007]185號頒發日期:2006-12-05
地 區:遼寧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各基層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關于印發稅收協定執行手冊的通知》(際便函〔2007〕154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際便函[2007]154號
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關于印發稅收協定執行手冊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揚州稅務學院:
為適應國家吸引外資,引進技術,發展經濟的需要,自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初我們開始了對外談簽稅收協定的工作。截止目前為止,我國共對外正式簽署89個稅收協定,生效協定85個,與香港、澳門簽署了避免雙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
目前我們已在全球范圍內建立了稅收協定網絡,稅收協定在加強與有關國家稅務當局的合作、促進我國經濟發展方面發揮了越來越大的作用。同時,隨著我國“走出去”戰略的實施,稅收協定為我“走出去”企業和個人服務的作用日顯重要,執行稅收協定的任務也日趨繁重。
在談簽及執行稅收協定工作的二十多年里,總局和各地涉外及國際稅務主管部門積累了很多執行方面的經驗,這些經驗對我們協定談判及協定條款規定的理解及解釋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幫助和借鑒。但由于稅收協定條款僅是原則性規定,文本以英文本為主,中文本屬于譯文,條款文字較生澀,不易掌握。尤其是隨著跨國經營的普及、形式的多樣化,各地反映出的協定執行問題越來越多,并越加復雜。為了方便各地正確執行協定,我們以手冊的形式將所簽協定做了疏理、歸納,就協定執行中問題較多的條款結合以往已發布的有關規定,做出解釋。現將手冊印發給你們,請參考執行。此手冊屬于參考資料,不具有法律效力。執行中如發現錯誤或有其他意見請及時向我們反饋。
附件:稅收協定執行手冊(略)
二○○七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