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車船稅文 號:贛財法[2007]37號頒發日期:2006-08-19
地 區:江西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現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482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6號)轉發給你們,經報請省人民政府同意,就我省征收車船稅相關問題明確如下,請一并貫徹執行。源自東奧會計在線
1、根據《條例》第二條規定“車輛的具體適用稅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規定的子稅目稅額幅度內確定”。結合我省實際,我省車輛的具體適用稅額按《江西省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見附件)執行。
2、根據《條例》第四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對城市、農村公共交通車船給子定期減稅,免稅”。為促進我省城鄉公共交通事業發展,對全省各地公共交通車,從2 007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 2月31日上,暫給子二年的免稅照顧。免稅期滿后,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城市、農村公共交通車船:1)符合交通或城建管理部門認定,屬于城市、農村公共交通車船經營范圍;2)有固定的經營線路,票價經物價管理部門核定;3)線路經營微利或虧損,繳納車船稅確有困難的給予減免照顧,由省地稅局統一辦理減免稅。
3、根據《條例》第六條規定“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我省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確定為車船的登記地。源自東奧會計在線
4、根據《條例》第八條規定“車船稅按年申報納稅。具體申報納稅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為便于基層地稅機關各稅統管,車船稅的納稅期限明確為按年申報,分期繳納。具體申報納稅期限由各縣(市、區)地方稅務局確定。
5、根據《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各級車船管理部門應當在提供車船管理信息等方面,協助地方稅務機關加強對車船的管理。”為加強車船稅的源泉控管,各級交警部門在辦理車輛年檢時,應先查驗車船稅納稅憑證,再辦理年檢。源自東奧會計在線
江西省地方稅務局
二○○七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