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稅務局轉發財政部《關于城市維護建設稅幾個具體業務問題的補充規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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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城市維護建設稅
文 號:市稅二字[1985]468號
頒發日期:1996-05-11
地 區:北京
行 業:其他
時效性:有效
各稅務分局、縣稅務局:各區縣財政局、財政各分局:
現將財政部(85)財稅字第143號《關于城市維護建設稅幾個具體業務問題的補充規定》轉發給你們。對個別納稅確有困難的,須納稅人向其主管稅務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報市稅務局批準后方可給予減免稅照顧。
以上請依照執行。
一九八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