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城鎮土地使用稅文 號:[89]湘稅地字第445號頒發日期:1996-06-05
地 區:湖南行 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倉儲和郵政業時效性:有效
各地、州、市、縣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局[89]國稅地字第061號《關于“七五”期間鐵道部所屬單位征免土地使用稅問題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鑒于我省土地使用稅今年才開征,對執行鐵道部經濟承包方案的鐵路運輸、工業、供銷、建筑施工企業,鐵道部直屬鐵路局的工副業企業和由鐵道部自行解決工交事業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自1989年元月1日起,到1990年12月31日止,免征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