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海關法規文 號:署監一[1991]786號頒發日期:1996-05-23
地 區:臺灣行 業:批發和零售業時效性:有效
廣州海關:
你關6月13日電報收悉。關于肇慶市恒進電子有限公司要求享受國務院第64號令有關優惠待遇問題,經研究認為,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四條規定,外國合營者的投資比例一般不低于25%。比照上述原則規定,對華僑、香港、澳門、臺灣投資者在國內投資的企業,其投資比例亦應不低于25%,方能確認其為華僑、香港、澳門、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因此,該公司應按照國家對外商投資企業的有關規定辦理。
此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