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個人所得稅文 號:京地稅個[1995]554號頒發日期:1996-05-11
地 區:北京行 業:住宿和餐飲業時效性:有效
區、縣地方稅務局、各分局:
為了加強我市娛樂、飲食服務業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市局研究制定了《關于對本市娛樂、飲食服務行業部分從業人員實行定額征收個人所得稅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當地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并將執行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市局,以便進一步修改和完善。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一日
關于對本市娛樂、飲食服務行業部分從業人員實行定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暫行辦法
為加強我市娛樂、飲食服務行業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三條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市局研究決定,對我市娛樂、飲食服務行業部分從業人員實行定額征收個人所得稅。具體定額征收辦法明確如下:
一、適應范圍:
本市娛樂、飲食服務行業的經營單位,凡提供的個人納稅資料不完整,不足以作為計稅依據的,不能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均適用本辦法。
二、定額征收的對象:
對在認定實行本辦法的經營單位從業的下列人員,均實行定額征收個人所得稅:
(一)廚師;
(二)美容、美發服務人員;
(三)按摩服務人員;
(四)歌舞廳主持人、歌手、樂手、音響控制人員、其他演藝人員及各類服務人員;
(五)經營管理人員(單位經理,部門經理,一般管理人員)
三、定額征收的標準:
(一)廚師:
按《廚師月繳納個人所得稅定額標準表》核定征收。(附表于后)
(二)美容、美發、按摩服務人員:
按服務收費標準分檔定額征收。每次服務收費30元以下(含30元)的,月應納稅額10元;每次服務收費30元以上至60元的,月應納稅額20元;每次服務收費60元以上至100元的,月應納稅額60元;每次服務收費標準100元以上至150元的,月應納稅額120元;每次服務收費150元以上至200元的,月應納稅額170元;每次服務收費200元以上的,月應納稅額220元。
(三)歌舞廳主持人歌手及各類服務人員:
主持人、歌手月應納稅額為220元;樂手、音響控制人員月應納稅額120元;其他演藝人員、各類服務人員月應納稅額70元。
(四)經營管理人員:
各區、縣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對經營單位進行分類歸檔,按20元、60元、120元、200元四檔,對其經營管理人員,核定月應納個人所得稅定額。
四、核定辦法及方式:
1、實行本辦法的經營單位各類人員定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稅款數額,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經營單位、經營場所的檔次、地點、經營規模等具體情況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標準可在上下30%的幅度內核定,其納稅定額一般一年核定一次。
2、定額征收方式的確定,首先由各區、縣局主管稅務所根據本辦法的規定,確定各類人員繳納稅款的定額并填寫《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定額征收個人所得稅核定表》一式兩份,經所長簽注意見,加蓋公章,報主管科室審批后,退主管稅務所一份,由主管稅務所填寫《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定額征收個人所得稅通知書》一式兩份(表樣附后),交由被核定單位簽章并留存一份據以執行,主管稅務所留存一份作為征管依據。
3、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實際取得的所得,其應納個人所得稅超過主管稅務機關核定額30%(含30%)以上時,應主動到稅務機關進行申報并據實納稅,否則一經查出按偷稅處理。
五、實行本辦法的經營單位要根據稅務機關核定的定額標準,對其從業人員的個人所得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期限,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申報并繳清稅款。對拒不履行納稅和代扣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進行處罰。
六、各區、縣局可按照本辦法規定,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征管辦法并報市局備案。
七、本辦法自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起實行。
附:
一、《廚師月繳納個人所得稅定額標準表》
二、《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定額征收個人所得稅核定表》
三、《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定額征收個人所得稅通知書》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定額征收個人所得稅核定表
年 月 日
單位名稱 | 定額年度 | ||||
地址 | |||||
法人代表 | 財務負責人 | 聯系電話 | |||
稅務登記號 | 稅務代碼章 | ||||
經營項目 | |||||
從業人數 | 營業面積 | 投資總額 | |||
定額征收人員 (按職業分類) | 稅款定額標準 (元)/月 | 定額征收人員 (按職業分類) | 稅款定額標準 (元)/月 | ||
主管稅務所意見 (章) 年 月 日 | 主管科室審核意見 區、縣地稅局機關(章)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兩份,稅務所、主管科室各存一份。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定額征收個人所得稅通知書
年 月 日
單位名稱 | 定額年度 | |||
地 址 | 聯系電話 | |||
稅務登記號 | 稅務代碼章 | |||
從業人數 | 營業面積 | |||
經營項目 | ||||
定額征收人員(按職業分類) | 稅款定額標準(元)/月 | 額征收人員(按職業分類) | 稅款定額標準(元)/月 | |
經營單位簽章 年 月 日 | 主管稅務所簽章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兩份,經營單位、主管稅務所各存一份。
廚師月繳納個人所得稅定額標準表
單位:元
餐廳級別 技術等級 | 有KTV包房 | 5個單間以上 (含5個單間) | 5個單間以下 | 無單間(普通) |
特一級 (含廚師長) | 350 | 190 | 90 | 40 |
特二級 | 190 | 140 | 60 | 20 |
特三級 | 140 | 90 | 40 | 10 |
其他 | 90 | 60 | 20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