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企業會計文 號:京財會[1996]149號頒發日期:1996-05-20
地 區:北京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市屬各主管局(集團公司)、各區縣財政局:
現將財政部財會字(1996)1號文《印發〈關于深化企業會計核算制度改革、實施會計準則的意見〉的通知》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情況,補充要求如下:
一、市屬各部門、各企業應結合會計工作達標升級活動對自身的會計基礎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整頓,從而為1997年實施具體會計準則打下良好的基礎。具體應注重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適應健全企業內部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做到有考核措施且依據執行。
(二)、完善企業內部會計核算辦法:
1、企業帳戶體系。
2、企業帳務處理流程及成本核算規程。
3、企業所選擇的會計政策,包括:固定資產折舊計算方法、壞帳損失的核算方法、各項費用的攤銷或預提方法等,以上這些方法一經確定后在一個會計年度內不得任意改變。
4、會計報表編制和報送程序及會計報表分析指標和要求。
(三)、建立健全企業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包括:計量計價制度、臺帳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材料收發領退制度、現金管理制度、帳款回收制度、索賠制度、內部控制、監督和審計制度等等。
二、財政部門將在1996年下半年對有關企業領導人和財會人員進行具體會計準則的宣傳及培訓工作,對1997年施行具體會計準則的企業進行審批和重點培訓。屆時,將出臺一系列配套措施。希望各主管部門及企業狠抓會計基礎工作,不斷提高會計核算水平和會計信息質量,以保證會計具體準則的順利實施。
三、凡實施會計準則的企業,其年度會計報表應經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要在94、95年試點的基礎上,96年全面推開。
財政部印發《關于深化企業會計核算制度改革、實施會計準則的意見》的通知(財會字〔1996〕1號)